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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6年秋期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申报办理通知
各教学院(考生):
我校2026年秋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申报时间为2026年11月10至20日。凡符合《长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可以在此期间向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本科学士学位。
申报学生须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针对高等学历继续专升本及自考专衔本学生);本科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档案出据单位盖章有效);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像片二张及照片电子数据(蓝色底板登记照片);自考学生必须出据单科成绩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论文定稿系列材料(电子档案)。
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一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和拟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于12月初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后,做出学士学位授予决定的学生,继续教育学院于12月30日前办理学士学位证书,2027年1月4至10日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学位申报中如有凝问,请联系蓝勤勇老师,联系电话:15978977717。
长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
长江师范学院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