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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自考双学历双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3-04浏览次数:10

依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考委〔20114)、《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精神,结合《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学考试本科层次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渝考办发〔20131)、《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试行)》的通知》(渝考委发〔20211)相关要求,推进普通本科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融合发展,学校在普通本科生中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以下简称“自考本科二学历”),培养适应社会要求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一、招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

二、开设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30日中午12

四、学生管理:由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包括班级情况、教学安排、考试通知、考籍注册等。

五、课程考试要求:考试课程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设置,分为统考课程、学分认定课程、免试课程三类。考生主修专业已取得合格成绩且名称相同的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可以申请免考,所有免考课程学分总和原则上不超过总学分的 50%,具体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执行。

六、考试时间:统考课程的考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10;学分认定课程和实践性环节(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考核()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毕业办理:取得普教本科第一学历毕业证书且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自考本科二学历毕业证书;考生需完成考试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并成绩合格、品德良好、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毕业。达到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办理时间为每年6月初和 12月初;学位证书办理时间为每年5月中下旬和 11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长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官网:http://jxjy.yznu.cn/zxks_8777/list.htm

八、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刘老师18202372706    报名QQ(群号:805767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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