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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专升本)

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1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够在环境监测、治理、规划及管理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与开发、工程设计、咨询及管理等工作。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职业能力拓展课和实践教学环节。专业课主要包括:环境学导论、环境地学基础、环境仪器分析、生态学、环境监测、环境生物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工程学、环境化学、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

   三、考核与毕业要求

  (一)课程考核说明
  本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均为闭卷考试。考核内容注重考核学生能力,课程一般为考试课程,课程考核不及格必须重考。每
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应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成绩组成。
  (二)毕业要求

  学生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完成毕业论文撰写,通过答辩,符合《长江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毕业条件,学校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毕业论文撰写是本科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既是一次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的学习过程,也是一次综合素质及学习水平的测量过程。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选题——拟提纲——写初稿——修订稿等环节的工作,最后完成一篇不低于10000字的学术论文。每个学生均需通过论文答辩。论文撰写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项综合为毕业论文成绩。
  (三)学位授予条件
  学生学习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长江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应要求,本人申请,学校审定、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发放学位证书。